Board logo

标题: 給有志藉HP同人文練英文的同學們 [打印本页]

作者: adrolian    时间: 2012-2-4 15:16     标题: 給有志藉HP同人文練英文的同學們

本帖最后由 adrolian 于 2012-2-4 20:12 编辑

今天突然發現自己看得懂The New York Times,興奮之餘,上來分享一下我藉翻譯HP同人文提升英文程度的心得。

我是從2010年9月開始練習翻譯的。在此之前,英文已擱下至少十年(咳!請不要回推我的年齡!),程度之破爛自然是慘不忍睹(這點有許多資深板友可以作證)。不過,愛是世上最偉大的力量,為了翻譯,以往囫圇過去的字句,這下都得一字一字努力查字典,搞懂它的全部意義,如此做了一年半,譯了四、五十萬字下來,英文總算有了些許進步。

然而,反思片刻,我覺得我繞了點冤枉路。

首先,在原文的難易上,實際情況與我最初的假設相反:短文(尤其是原文五千字以下的)才是最難看懂的。或許這點跟中文寫作有些類似,因為篇幅短,要在有限的字數把故事交代清楚,作者在用詞遣字下了極大的苦心,句子結構也務求精鍊,造成了理解上的困難。

其次,對話多,不代表翻譯容易。尤其在喜愛仿作實際對話的作者筆下,常常出現每個字都看懂了,就是意思看不懂的情況。

第三,英文畢竟跟中文不同,翻譯腔很難避免。有時我甚至懷疑自己譯出來的到底是中式中文,還是西式中文。這點就只能藉由多看(傳統)中文著作去校正了。

okay,既然本文重點在練習英文上,我想只針對前兩點來談。根據我的經驗,我認為一開始還是挑些原文字數在一萬上下的文來看。長了沒耐性,短了很容易超出能力範圍。而在這個階段可以請出Google翻譯大神--不是為了幫你看懂內文,而是為了「篩選」:Google翻譯產生的譯文越像有意義的中文,代表這篇文章所使用的英文就越簡單;相反的,如果出現的是天書,我建議你最好繞道而行。

接下來,對話多的比對話少的好。對話多的文,所使用的英文會比較趨近一般狀況下的英文;也就是說,文章裡描述性的句子越多,那這篇文光單字就可以讓你查到死。

綜合上述兩點,配合譯過的文,倘若時光能夠倒流,我會從Meri的文入手。真的,Meri用的單字簡單,句子又短,對話口語,要看懂不難。

其次是who_la_hoop的文。不知道是不是因為這位作者本身就是編輯的關係,她的故事,句子結構很容易理解,單字是多了點,但並不刁難。

Femme大人又比Rae Whit好懂一些。而這兩位作者的長篇又比短篇好懂一些。不過Femme大人有吊書袋的傾向,而Rae Whit的優美詞藻常常很難言傳。

最後是perverse idyll。我很愛她,但我由衷建議各位:托福600分以下的,don't touch! 除非你很想荼毒自己。我的托福400也沒有吧,自不量力去挑戰,搞得自己是焦頭爛額。不過優點是,在譯過perverse idyll的文後,Femme跟Rae Whit的文章突然就變簡單了。

要說的話差不多說完了,我也就此擱筆,希望有志藉翻譯HP同人文練習英文的同學,一起加入這又苦又甜的行列!
作者: 贝阿朵利切    时间: 2012-2-4 18:13

MERI绝对是入门级…而我所译到的最困难的绝对是A-Spirit选目……她的中长篇 用词和行文 让我想回炉重造跪地 她的文非常非常非常细腻 短篇更加困难不能更 1  但是也要看是什么短篇 这里不得不提的是Acid&Sinick 有幸译了她们的一篇短篇 不敢说译出了原意 在意译的情况下我还是各种想史  A&S的行文很梦幻(?)很有想象力 这是最大的特点 同样想象力丰富的是AbstractConcept 不过这位用词相较简单  
然后提一个可以和spirit不相左右的mia_ugly  这两个人的共同特点都是看的时候很享受译的时候很煎熬 比个不恰当的例子 前者如果是李煜  后者就是李商隐  
翻译对我的影响是阅读速度绝对是快了 对于语法和结构的理解也更上了一层楼 但是与此同时也付出了相应代价  绝对会或多或少影响成绩!!如果仅是为了练笔 还没翻译但想试试的同好 一些小短篇就够了 不要碰长篇 不然花费的精力会让人想苦的啊亲QAQ!!不过译完的满足感 和看到回帖的感觉确实很让人满足 只看个人怎么权衡……
every coin has two sides
作者: tinaleonrado    时间: 2012-2-4 23:44

总是靠有道的路过……
作者: 舒淯    时间: 2012-2-5 09:54

你们的经验值得学习···作为懒汉一枚还是愿意看看译文偶尔翻翻原文看,MERI大人的文章似乎是没那么难懂,R我倒觉得很多时候很意识流艺术化,有些累···A君你的坑何时~
作者: 驹驹    时间: 2012-2-6 02:19

我理解……我曾试图翻了一段。后来才发现读懂和翻出来对那一段的深刻理解程度全然不同啊=A=
作者: adrolian    时间: 2012-2-6 09:47

回复 4# 舒淯


正在努力了(汗),今天或明天就會貼上來。
Meri那篇的更新要等到月底。
最近天氣不錯,我犯懶,所以.....(什麼理由啊,掀桌!)
作者: demarafis    时间: 2012-2-6 09:56

一、恭喜恭喜!《纽约时报〉使用的写作水平是英语报纸中最高之一。既然你读得了《纽约时报〉,我就用英文回复,希望你不介意;)
You deserve a sound round of applause for this accomplishment! Do you have other English language related goals, or other milestones you'd like to achieve? If you want to see how you stand with other papers of a similar reading level, there's The Telegraph and The Economist. Both are based in the UK.

二、You raised many good points regarding translating. Sparse, straight-forward language is always easier to translate than rich figurative language. It is difficult to capture a subtle nuances, and it's even more difficult when there are wide cultural differences between the two languages. This is why I think translating is as much of an art as writing itself.

Perverse Idyll's works are absolutely beautiful, her language stunning. I wouldn't even consider translating any of her works unless I've a huge amount of time available and have tried working on some of already, just to make sure the job's doable. Even then, I'd approach it with the utmost caution because, sometimes, her words are more poetry than prose and translating poetry's just... a complete different animal. You deserve another round of applause for your translations, for bringing the stories to a brand new audience.

三、我和你的情况相反——我想英译中,提高自己的中文水平。You gave sound advice -- I will keep your words in mind. Thank you! <(_ _)>

四、其他学习英文的同学们,好好努力哟!虽然路遥长艰难,the results are worth it!
作者: adrolian    时间: 2012-2-6 10:22

回复 8# demarafis

謝謝你的回覆!也謝謝你的誇獎!當初譯The White Road真的是一頭熱,但話說回來,我很高興自己當時的一頭熱,以及堅持到了把翻譯完成。後來孤鵣幫我校對時,發現了很多理解錯誤的段落,我自己校對時,又修正了不少地方,可我依然無法保證現在版本的正確性,實在是因為perverse idyll文裡的詩意,還有她諸多獨創的描述性句子,非常不容易轉換成另一種語言。我只能說我是盡力了。也許,過陣子我會再把文章順過一次,畢竟這是篇好文,不該毀於我手。

我一開始翻譯HP同人文,其實只是因為文荒了,不得不自己動手翻譯。譯著譯著,興趣越來越濃,才想著或許就藉此提升英文程度。不過我現在比較煩惱的是,光譯HP同人,學到的字彙範圍似乎跟現實世界有些落差,所以我還得開發其他的閱讀範疇才會對英語世界有更全面的理解。嗯,我想我會去閱讀你所建議的Telegraph與The Economist,多方接觸,總是好事。

至於透過翻譯學中文,這就令我想到曾經有人告訴我:先透過翻譯學英文,再從英文學翻譯。雖然跟你的方向相反,但原理相同。畢竟「理解」是一切的基礎,而為了翻譯,我們不得不把原文搞清楚,而不致像單純的看故事般,讓所有的不解一掠而過。我想這點衣滿清淚同學應該也有所體會。

嗯,最後我要說:加油!期待看到你的譯作!!
作者: demarafis    时间: 2012-2-7 02:46

回复 9# adrolian

>也許,過陣子我會再把文章順過一次,畢竟這是篇好文,不該毀於我手。
I know what you mean. One of the reasons I'm hesitating and picking/choosing potential translation fics very very carefully is because I don't think my Chinese is good enough to translate them well. Revision is always good, especially with Perverse Idyll's works. I read "And Mine the Gall" recently and found another interpretation of several scenes. I was completely floored. I guess it's kind of like listening to Brahms; the more you listen, the more layers you find.

> 不過我現在比較煩惱的是,光譯HP同人,學到的字彙範圍似乎跟現實世界有些落差,所以我還得開發其他的閱讀範疇才會對英語世界有更全面的理解。
Try working on some non-magic AU or muggle-heavy fics. Suitesamba's Harry and the Potter has some hefty discussion on pottery, and descriptions of the American Northwest. There are many med fics, especially ones revolving around 心理学 -- there's one that rewrote Equus with Harry and Snape as the main characters. Personally, I found reading HP fanfics has greatly improved my British English skills. Though newspapers draw upon many areas of knowledge and tend to be written in up-to-date vocabulary, terminalogy, and expresssions, the language used (especially NY Times, Telegraph, Economist) is more academic than colloquial and does not contain much regionalisms. Honestly, I think reading (brit!picked) (good) (fan)fics is better for learning how "normal" people in the UK talk than reading papers ;)

> 加油!期待看到你的譯作!!
哎,先得拿到授权哟!拿到授权后再说吧~ *blush*
作者: adrolian    时间: 2012-2-7 09:22

回复 10# demarafis

>One of the reasons I'm hesitating and picking/choosing potential translation fics very very carefully is because I don't think my Chinese is good enough to translate them well. Revision is always good, especially with Perverse Idyll's works. I read "And Mine the Gall" recently and found another interpretation of several scenes. I was completely floored. I guess it's kind of like listening to Brahms; the more you listen, the more layers you find.

我以為,你想提升中文能力,或許在翻譯的同時,需要兼看(好的)中文書籍,這對用字遣詞還有理解上非常有益。很多時候,不是你不知道意思,而是不知道該怎麼表達,這時候,就該去看看別人是怎麼表達的。

關於Perverse Idyll的作品,我的譯文曾被朋友說讀起來有些拗口,或許是因為我亦步亦趨的緊跟原文的句子翻譯所致。我想問你,在你閱讀原文時,會覺得The White Road很晦澀拗口嗎?我知道她用字繁複,來源不拘,對細節的描述不憚其煩,但這在以英文為母語的人士眼中,是覺得她用字很活,刻畫入微,還是覺得她太囉唆?不好意思,因為我對英文沒法像閱讀中文一樣直觀,所以想就這一點跟你請教一下。

>Personally, I found reading HP fanfics has greatly improved my British English skills. Though newspapers draw upon many areas of knowledge and tend to be written in up-to-date vocabulary, terminalogy, and expresssions, the language used (especially NY Times, Telegraph, Economist) is more academic than colloquial and does not contain much regionalisms. Honestly, I think reading (brit!picked) (good) (fan)fics is better for learning how "normal" people in the UK talk than reading papers ;)

我想懂你的意思了。這就是「小說反映人性/生活」的實際例子吧。好的小說,必須提供讀者一個擬真的閱讀經驗,而為了擬真,所有素材,包括對話、心理活動、場景設計、人物個性等等,都需來自現實。我會記下你列出的這些作者,擴大我的閱讀範圍。

再一次謝謝你給我的寶貴建議!!
作者: 沧海小魔君    时间: 2012-2-10 22:41

。。。。
看完了楼主的教导,再看各位的回复,我觉得我就是井底之蛙……英文神马的,那就是神文!不过,为了能看到更多的我心爱的教授和小哈的文章,我会好好的去找英文原篇来看的。始终是觉得,不管译者译得多好,都比不上原来作者要表达的意思。在这不是要贬低各位译者,而是我始终坚持那种原来的就是最好的信念【你到底在说什么!】
最后,谢谢楼主的分享了<( ̄︶ ̄)>
作者: STcoco    时间: 2012-2-11 15:19

个人感觉,看有助于提高英语阅读速度,英译中可以提升中文作文水平,翻译的过程是一个不断反省中文语法的过程.英译中对英语提升感觉效果不大.当然可能是翻译过程中,那些翻字典的单词,在找到中文后全给我还给了字典.
作者: fehn    时间: 2012-2-11 15:33

本帖最后由 fehn 于 2012-2-11 15:50 编辑
畢竟「理解」是一切的基礎,而為了翻譯,我們不得不把原文搞清楚,而不致像單純的看故事般,讓所有的不解一掠而過。


看到也浮水說句:其實我覺得這當中就是翻譯無法…迴避的問題所在,有時候那些不確定的描述和情節很難確定是作者正想達到/文本本身具有的閱讀特性,又或是譯者同時又是讀者身份所產生的誤解。而,會不會在加強了理解的過程中,反而讓閱讀者產生了理解上的絕對差異體驗呢?
這樣的例子太多了…而在某些時刻的意境,要透過另一種語言表達時,由於沒有對等詞彙以及相應的文化情境,再加上譯者本身對該外語的掌握,以及母語的使用風格,在直譯和意譯間不可避免地某種程度上遺失了原來的氛圍。

它們是個誤解,錯覺,詮釋,再創造的過程。

畢竟每一種選擇都是美學上的創造,譯者在轉碼語言符號的過程同等於於再創新了原來的作品,而且結果並不全然是壞的。我自己覺得就像讀者會對閱讀的文類各自擁有千百種詮釋,譯者選定了一種之後,就像交頭接耳傳遞話語的過程一樣,該語種的使用者接下來就必然絕大多數只能透過譯者的眼睛所見以及轉化成的個人理解來理解原作…即使差之毫釐也可能形成更多的詮釋衍生,這條路真是充斥著痛並快樂的必然性。

如果提到學習工具…在翻譯教材方面的話,手邊有似乎是教授課堂讓同學報告時推薦的…A Textbook of Translation Package(ISBN:9160003626)雖然我一直沒拆封…個人課堂接觸過的《翻譯初階》(ISBN:9575866509)也不錯。
另外,閱讀原文自然是無法替代的體驗,但精妙的翻譯往往讓人十分讚嘆。而翻譯本身就是因需求而起,畢竟大多數閱讀者不可能同時掌握現代各種主要流行的語言…點到就好,就不多說了。(滾走)
作者: lovey_bone    时间: 2012-2-12 00:55

有時候那些不確定的描述和情節很難確定是作者正想達到/文本本身具有的閱讀特性,又或是譯者同時又是讀者身份所產生的誤解
fehn 发表于 2012-2-11 15:33


的确……很多时候,一些因语言结构上不同而不同的精妙表达,当自身翻译能力不足时候就很痛苦……很难确定是该直译还是用长句的中文对此中含义修饰表达,带上译者自己的情绪去意译。

曾经一直觉得翻译就该尊重原著,尽量避免带上后期译者的感情色彩,但后面又觉得……翻译一篇故事必然文字上是带有感情色彩的,关键还是如何让行文通畅,文字表达不冲突,能将那些信息传达出来

之前心血来潮翻译一篇Sherlock slash,作者本身语言很有趣,看的时候不觉得...翻译了才发现穿插大量双关,隐喻,俚语......翻到一半看自己的译注就坚持不住了,不过翻译这种文乐趣很大,因为很多句子得好好想想怎么表达,每想出一句都会很满足,不过缺点就是真的很让你好、好想(喂!

因此,语言简练,分段清楚的作者,翻译起来真是福音……就HP圈里,个人是Emily Waters和Juxian Tang的死忠!><
作者: suvrees    时间: 2012-2-12 18:16

其实我觉得josan的作品很适合作入门级的阅读,她(?)的语言简单清澈像儿童读物,但故事却并不流于幼稚。额,唯一的问题是她的西皮很广,snarry作品相对比较少。
作者: nutty1013    时间: 2012-2-16 17:31

本帖最后由 nutty1013 于 2012-2-16 17:35 编辑

潛水許久,弱弱的爬出來....居然有這麼棒的翻譯討論貼。還出現了覺得Mia Ugly難譯的同學,個人非常有同感。T_T

其實以翻譯小說而言,短句未見得容易,長句未見得難,這就要提到 HP fandom 的好處了,記得 Dreamer 還是誰曾提到過 HP fandom 現代性不強,雖然幾位主角都是80後,但小說的氣氛是古典的。這個 fandom 裡句子短/清爽的文通常是真的容易,因為傳達的概念相當普遍(generalized),此時去拆解長句自然相對困難。

然而在其他更現代的 fandom,比如我現在爬的這個(咳),原文越簡單,反而越需要去推敲意義相當的中文,做到轉換文化卻又不過分丟失文化,保存當代感甚至脈動感。這時拆解長句反而容易了。一些感想隨便說說。
作者: adrolian    时间: 2012-2-17 15:01

很感謝fehn、lovey_bone與nutty就翻譯這門技藝的回覆,這是我在發帖之初未曾料及的部分。這些天來,一直想著該說點我的體會,但一方面是因為在趕翻譯進度,另方面是我需要組織一下我的想法,所以不可避免的在時間上耽擱了一點。

首先,我以為翻譯不可能是直譯與意譯兩者間的抉擇;譯者永遠在兩者間找尋一個平衡點,他可能因為個人取向而較偏重意譯或直譯,但無論如何,這絕對不是一刀切死有我無你的選擇。在我看來,在翻譯比較工具性或以傳達資訊為主的文章,比如新聞報導、科普書籍、論文等時,傳達文章的意義是較重要的,因此譯者可在譯文上做較大幅度的改動,一切以清晰流暢為主。

但換成了文學作品的翻譯,除了上下求索作者所要傳達的意義到底為何之外,還不可避免地多了一個問題,那就是作者本身風格的再現,或以我這個大外行的話來說,就是一篇文章的「形式」。在我看來,文字意義的探詢可能是相對容易的。我們可以翻字典,可以上網Google,倘若作者還在世,直接一封信過去,許多問題就可迎刃而解--至少我在譯The White Road時,作者懇切詳細的回覆,令我受益良多。

只是,一個問題也隨之而來,那就是意義是否能等值的傳遞。作者的意圖,在文字上能呈現多少?我能了解多少,又運用我的筆傳達多少?這每一層都有落差,也有可能蔓生出與最原始的意義無關的東西。這裡我又要舉The White Road做例子了。與作者筆談後,我才發現作者的意圖能反應到她的文字上的,可能只有一半,而我能領略的當然又更少。當然,我可以在譯文上加以補足,但這豈是常態?總不可能字字句句都揪著作者解釋:嘿,妳寫這句話真正樣表達的是什麼?再退一步想,當作者沒有完整的將意圖表達出來時,譯者有必要或義務將之補足嗎?當然,這囿於譯者的知識水平,說不定還會理解錯誤。這般思來想去,各種糾結,最後我很不負責任的將我的譯文限制在字面意義上的傳達,而那些深層的東西,我想就留待讀者解讀,即便我知道,字面意義與實質意義,常常存在許多差異。

而「形式」,或說「風格」上的再現,我想就不是字典或Google甚至作者本人能幫得忙的了。就像我們看中文,可以很直觀的了解作者文筆、故事氛圍,這是一種超脫在文字之外的體悟。但換成英文,當我對這門語言的了解還相當仰賴字典時,我怎能奢求光靠拼湊出全句的意思,就能再現出原文的氛圍。

舉幾個實際的例子好了,就像在譯Meri大人的文時,儘管她的文字簡單,我譯著譯著,各種不順,有陣子很想棄坑。後來我才發覺,「不順」的感覺來自原文與譯文風格的不相稱:原文的簡鍊、快節奏,換到了我的譯文底下,就顯得有些拖拉,還兼翻譯腔重。我想,這應該是來自我執意將原文裡的代名詞通通轉換成實際上的名詞組,使得文句變得累贅。而英文短句的節奏與中文不同,直接搬過來就變成了翻譯腔。也就是說,在原著風格的再現上,Eighth Year是失敗的(我還有篇Meri大人的文要譯,希望這番領悟能幫助我下回表現得好一點)。

我自覺在風格上掌握得比較成功的,是Monkey Business,以及Rae Whit的作品(希望這個自覺不是我太自我感覺良好)。Monkey Business的逗趣,可以是我性格中比較輕鬆的那方面的展現,而Rae Whit......不知道耶,或許就是一種共鳴吧(我真的真的希望這不是我的自我感覺良好)。所以,或許在風格的再現上,譯者首先要考量自己的文字風格,再去找尋翻譯的素材,才不致像是穿了不合身的衣物一樣,整篇文章唯有彆扭一詞可以形容。

拉拉雜雜說了這些,最後推薦一下翻譯界的老前輩思果的兩本談翻譯的書:「翻譯研究」與「翻譯新究」。我覺得這兩本書在何謂「像中文的翻譯」上,有很多值得借鑒的地方。
作者: 鱼儿不怕水    时间: 2012-3-5 20:54

mark 留着哪天我发奋的时候上来学习!!
作者: 孤鸫    时间: 2012-5-30 23:13

好久好久没来了,今天冒泡才看到如此好的东西。感谢adrolian等同学们分享的经验~~

其实我是挺不喜欢NYT的写作风格的,很多文章都用的是很重的journalese,感觉就是在拽文。。。我看过的印象最深刻的新闻类文章是Washington Post上的一篇feature,Pearls Before Breakfast,讲的是我很喜欢的著名小提琴家Joshua Bell假扮街头艺术家地铁站里拉琴的故事。这篇文章获得了当年的普利策奖(文章作者两年后的另一篇feature又得了一次普利策,也反映侧面出了他的功力吧)。文章里面没有什么大词,行文流畅自然,字里行间有一种安静而深情的美感。我认为写作不在于用词艰深,而在于用词精确。很多时候,正是一些小词的运用上才最体现功力。像很多NYT文章里那种为了显得水平高而用难词难句的,读起来时常让人觉得生硬做作。(不幸的是,美国学术圈这种风气也比较重,所以我现在写东西也有这种倾向。。。)

如果只论文字的话,我个人最喜欢的大概是Cluegirl的文字。用一个词来形容:haunting。她的Can’t Take the Sky的最后几段是我永远也忘不了的,美丽至极,残酷至极。我翻了几千字,可是总是不满意,因为总觉得自己把握不了她文字那种飘渺却又强烈的风格。

说起风格,我现在觉得也许这才是翻译中最难把握、也最需要把握的东西。现在再来看我过去翻译的东西,感觉虽然比较精确,但是失去了很多原文的韵味,因此也失去了文字的表现力。这样想来,也许用什么样的词和句都不重要,重要的是重现原文给人的那种感觉吧。adrolian说RaeWhit的风格比较适合你的风格,这一点我也有同感。其实我觉得中文散文本身比较容易用来表现那种简洁优美的文章,而遇到英文中那种情节紧凑快速的文章,中文的表达上似乎就多少会吃力些。说来我一直觉得Aucta Sinistra的风格和RaeWhit有点像,不知大家有没有同样的感觉?

不知是不是产生了幻觉,我觉得Exegesis可能是我尝试翻过的文里给我的感觉最顺的。虽然femme的文字算不得容易,但是Exegesis的第一人称视角让文章的行文有几分口语化,让人觉得很自然。这一点和femme其他的文章又是相当不一样的。她的Requiem at Dusk也是我很喜欢的,但是那篇给我感觉就是完全翻不出来的那种。另外,我认为Pir8fancier和femme的风格有点像,都是用字比较难,语言十分到位,文章情节紧凑型的。Perverse Idyll... 唉,我是真不太喜欢她的文字,总让我觉得逻辑不清,看起来很费劲,而且又不是那种“有意思”的费劲。。。

话说最近发现了一个很棒的新作者suitesamba,她在最近这一两年里写了大概十几万字的文,基本都是生活气息比较浓,文字平和自然的那种。我个人对这样的文章抵抗力一直都是全无,笑。还有一个作者asecretchord/atanvarne_lj,我在追她(?)的长文Battle for the Dark Arts,而且我怀疑今年Snarry-A-Thon里我最喜欢的一篇文也出自她手下。个人认为她很有潜力lol。

(我发现我真的好能废话><...)
作者: adrolian    时间: 2012-5-31 06:42

本帖最后由 adrolian 于 2012-5-31 07:01 编辑

回复 20# 孤鸫


唉呀呀,居然能看到你,太驚喜了!!

謝謝妳分享的這許多。說到femme,之前在beta時,我就感覺Exegesis在行文上是她難得寫得比較平易的文,不過不太確定這是不是我的錯覺,現在看你也有同感,嗯,或許這真的不是幻覺吧。

至於說到中文的散文風格比較適合描述簡潔優美的文章......其實我也看過行文緊湊流暢,整個風格很美式的中文創作(我有朋友非常善於此道),所以也許中文不是不適合表現那樣的風格,而是譯者文字風格的問題--我現在知道自己沒那個本事。

說到Perverse Idyll,讓我深愛她的是故事的創意。The White Road的前面三部,除了構思新穎外,我其實沒有太多感覺(當然,她在描述莉莉對斯內普的又愛又恨,還有少年斯內普的獨特魅力,我是覺得寫的不錯,但也就這樣了),而令我深愛的是Part4-6,一看再看,不憚其煩,最後更下定決心要翻譯。
就我個人而言,相比於文字,我更看重一篇文的概念,作者想敘述個什麼樣的故事,或簡言之:他的點子是什麼。有好文筆當然是好,一篇文讓作者寫得流暢自然、風格清新,讀者讀得心曠神怡、難以自已,這是最好的狀況。但若只能文字與點子求其一,那我會選點子。因為就我的經驗,好文筆是可以靠後天的努力磨出來(其實許多看似轉換輕巧、敘述流暢的文字,都是作者努力修改出來的),也許這會缺乏一點靈氣,但放在小說這塊上,我感覺不是那麼要緊。但好點子,那真是可遇不可求。所以即便作者的文字沒那麼好,只要點子好,我依舊會很喜歡,因為她只是執行力差點,整個目標是OK的。但若點子平庸,唉,就算作者筆下真能生花,那也不可能硬生生把牽牛花寫成一朵百合花。

suitesamba的文收了,一直沒看,現在既然你推薦了,我想我定得把它翻出來瞧上一瞧。

最後,Exegesis的下文呢(敲碗)?
作者: 孤鸫    时间: 2012-6-1 14:21

回复 21# adrolian

捂脸,其实我Exegesis都翻了9万字了,只差几个场景就翻完了,可是那几个场景翻得我好吃力。。。

我同意你对于创意和文笔的说法。如果没有好的创意,即使文字再好也没有用。只是我觉得作者的执行力也是不可或缺的。一个好创意,如果没有好的文笔去展现,最后的文章也会大大失色。(我觉得Eriador有些文就属于这一类,从创意来看感觉很有前途,可是成文就不怎么样)当然Perverse Idyll的文字也算不得差,只是我个人比较挑剔吧。。。

强烈推荐suitesamba,你有空一定要去看~~最近的几次Fest的文里,我甚至喜欢她的文多于RaeWhit和Dementor Delta这样的大手。。。你如果不嫌长的话,可以从Harry and the Potter看起,节奏比较慢,但是很有味道。
作者: dovdoqin    时间: 2012-8-18 22:02

刚进地窖2天……发现这里真是神级别人物众多的地方……而且也让人会有想要好好边看小说边学学英文的想法……喜欢这个地方~
作者: blood01    时间: 2012-8-22 06:49

Google翻譯大神--不是為了幫你看懂內文,而是為了「篩選」:Google翻譯產生的譯文越像有意義的中文,代表這篇文章所使用的英文就越簡單;相反的,如果出現的是天書,我建議你最好繞道而行。

看到这一段的时候喷饭!
太好玩啦
作者: 螟蛉    时间: 2013-7-18 00:12

Google翻譯大神>>我通常的愛稱是狐狗牌翻譯機

通常我是用來看單字用的@_@+

當年的文法勉強可行,但單字累積量一直上不去。

所以有時會不知道哪些是天書哪些是簡單版。

不過,每次當我看到GODS翻成封神演義時,內心都是一陣糾結。

而外文翻譯到最後,常會覺得自己不是外文不好,是中文不好>>沒辦法很好的用中文表現出來。

另一個後遺症是,中文寫作會變得有外語腔(羞逃////////艸////////
作者: 黑暗夜雪    时间: 2013-7-21 08:37

谢谢楼主的经验分享>< 以后我可以少走弯路
作者: 绿兮衣兮    时间: 2013-9-5 20:24

最近开始尝试看英文小说 _(:з」∠)_ 感觉脑细胞成片的死
而且确实是中文不好的感觉更甚于英文不好
原本还想尝试翻译下,发现真是找不出合适的优美的中文去表达_(:з」∠)_
当然也是有我英文水平太差 对原文的理解不够的原因在
只能一个词一个词掰开的去理解_(:з」∠)_
作者: 阿之秋    时间: 2013-10-11 10:25

想说~我是靠回乡来练听力哒 啊哈哈哈哈 教授哒魔音~
作者: 阿之秋    时间: 2013-10-11 10:26

不过好多生词→_→障碍很大→_→⊙▽⊙
作者: 阿之秋    时间: 2013-10-11 10:26

而且很容易感觉累。。。可能是我水平太不够吧!
作者: 阿之秋    时间: 2013-10-11 23:38

初步者最好还是看中英文对照翻译赶脚比较好~
作者: 阿之秋    时间: 2013-10-11 23:39

听听AL的回乡什么的~蛮好的
作者: 阿之秋    时间: 2013-10-11 23:40

好多长评 等于是推文啊哈哈
作者: 颖异    时间: 2013-10-28 09:58

这个,恩,即使因为现在一定要用英文但是也不愿意背单词和看英文书,举得楼主这个方法很好呢,或许从明天起我该每天看2到3篇英文的同人?或许几个月以后我的英文可以提高。 但是该用什么翻译呢,不过真的捧一本英语字典吧,能介绍下有什么好的翻译软件能方便查单词或者俚语的吗?
作者: xuexue024    时间: 2014-5-8 15:40

看到这么多大神的回复,速度马下!

最近经常翻译某位演员的访谈,并没有觉得翻译有多么困难,不过当我开始尝试同人小说时,头晕脑胀的感觉就会很明显,先生工作都是和外国人打交道,但是当我让他翻译我给他的同人文时他也很困扰,窝还是再多学习学习吧。
作者: ant-star    时间: 2014-6-20 23:32

来mark一下,那么多好译者的帖子在谈翻译,看得好爽。
不少地方简直让我恍然大悟,比如翻译考的不是英文是中文什么的,太对了,原来这是真正翻译东西起来无从下手的原因啊。
34楼的,对你说的深有同感哦。文学类的东西最难搞了,业务文和说明文还简单一些,前者说来说去都是一个套路,后者觉得它说得不对还可以谷歌维基,但是一旦作者稍微玩点儿文艺范儿,立马傻眼:有时连它赞成还是反对都搞不明白。(英文渣在找理由,无视吧。)而且,我始终觉得外国人的逻辑跟中国人不太一样,有时推论过程和结论得出莫名其妙。还是楼主说得好,不明白的,问问作者本人,如果她/他还“活着”(线上或线下)。
作者: Sev家的坩埚    时间: 2014-7-23 09:54

每次都坚持不下去肿么破?
每次都是译了大概500多个词之后就放弃了又要肿么破????
作者: Hrafn    时间: 2020-11-21 17:41

可以理解。

除了上學時期,我沒怎麼實際譯過英文句子,頂多就是在腦子裡半懂半猜的去讀英文原文。但我譯過日語,所以當我看到某篇作品裡的對話多過純粹的環境描述時,幾乎是感激涕零,真的。查單字查到死是種痛苦的體驗。
目前我譯過日語字數一萬上下的同人文小說,另外就是翻譯漫畫。然而有時候,翻漫畫不比翻小說更容易,因為篇幅所限,要把想說的話全濃縮在短短的頁面當中是很可怕的事情,對譯者來說更是如此。
很感謝樓主譯出了許多精彩的Snarry同人文,換了我自己,也許不會有如此的毅力去完成翻譯出這一篇篇的優秀作品。
作者: 斯哈斯哈    时间: 2020-12-9 13:12

马克,谢谢太太们的分享。




欢迎光临 SS与地窖的秘密 (http://snarry.org/bbs/) Powered by Discuz! 7.2